2021年1月1日起,我國將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(yè)車輛(以下簡稱“專用車輛”),由原來的“《免稅圖冊》管理”改為“《目錄》管理”。為確保該項機制順利實施,稅務總局、工信部日前聯合發(fā)布《關于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(yè)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號),明確若干管理事項。消防車屬于專用車的一種,也屬于免征車輛,以下要點需要納稅人關注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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